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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日期:2016-03-06 08:59:13 人气:32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5年第3号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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