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各省市口径
截至2月14日17时,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9个省(区、市)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按照本省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80/c4063397/content.html
三、自然人也能享受该项政策
1. 自然人的征税事项
新疆税务局最新培训文档《新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中第66页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解释口径,自然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划入小规模纳税人范畴。
因此,对自然人的征税事项(包括个人出租房屋、个人存量房交易)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以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
2.个人存量房交易
五、个人存量房交易,是否可以享受地方税费减征优惠政策?(摘自《减税降费政策释疑(第4期):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六税两费”政策问题解答》(重庆税务))
可以。对于个人存量房交易,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征50%。
举例说明:
主城区某居民销售未满两年的住房一套,应以增值税税额作为计税依据,按7%税率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3%费率计算教育费附加,按2%费率计算地方教育附加。享受本次优惠后,城市维护建设税减按3.5%、教育费附加减按1.5%和地方教育附加减按1%的比率计算缴纳。
3.总结
新疆税务局肯定请示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就是说自然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划入小规模纳税人范畴,对自然人的征税事项(包括个人出租房屋、个人存量房交易、代开劳务等发票、股权转让合同缴纳印花税等)涉及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以享受按50%幅度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