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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申报增值税关注点

 日期:2019-04-02 20:46:44 人气:53

4月01日-18日申报税款所属期3月的增值税: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实务:取得开票日期3月10日购买固定资产专用发票(税额1000元),如果在4月18日之内申报增值税勾选确认,抵扣进项税额1000元,如果在5月15日申报增值税(税款所属期3月的增值税)勾选确认,抵扣进项税额您算算是多少?

 

2.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其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实务:如果4月18日之内申报增值税,发生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差点才超过50%,您知道怎么申报了吗?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其中之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其中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实务:如果4月18日之内申报增值税,贵单位有留抵,您觉得是留抵50万元好,还是留抵50元好,这个您真的可以控制。

 

4.开票发票

(1)纳税义务已发生,按未开票已申报,4月1日后可以按原16%/10%(17%/11%)适用税率补开

(2)纳税义务未发生,未开票也未申报,4月1日后如果按原16%/10%(17%/11%)适用税率补开,按原16%/10%(17%/11%)适用税率开,存在滞纳金罚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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