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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有新变化,这7个问题要注意

 日期:2019-06-06 07:46:37 人气:33

听说了吗?6月1日起,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7月1日起一系列新政也即将施行。今天就跟大家聊聊此次车辆购置税改革需要注意的七个问题。


Q1

新车辆购置税法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九条 本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Q2

我公司购买的汽车,应该在哪里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Q3

我购买的汽车,需要在几天内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Q4

我购买的二手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Q5

我购买的挖掘机,是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一、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

九、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Q6

2019年6月1日后缴纳车辆购置税,税务机关不再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了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一、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Q7

2019年6月1日后,如果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否可以要求税务机关出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六、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亦可自行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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