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推荐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返回上一层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日期:2020-04-14 21:12:12 人气:4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为促进汽车消费,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8日

 

    本文网址:http://taxzsw.com/show.asp?id=2531
    鲁公网安备37090202001290号 版权所有:山东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5 taxz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2023004187号-1

    山东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示

     

    在线QQ

    在线留言

    实时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