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推荐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返回上一层

电子专票为啥没有“发票专用章”?用“电子签名”代替啦

 日期:2020-12-28 10:22:36 人气:50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为啥这样做呢?一起来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为更好适应发票电子化改革需要,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本文网址:http://taxzsw.com/show.asp?id=2794
    鲁公网安备37090202001290号 版权所有:山东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5 taxz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2023004187号-1

    山东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示

     

    在线QQ

    在线留言

    实时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