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食品调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625N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61***0625
法定代表人: 邱***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5102********636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潮税稽 罚 〔2023〕 8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在研发支出科目列支“冰淇淋”、“菠萝蜜”、“娃娃菜”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并申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其中:2019年列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595963.37元;2020年列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493731.59元;2021年列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146405.00元。
(二)你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外购葡萄酒、化妆品等物品赠送给企业客户并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未按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申报纳税。其中:2019年涉及金额(含税)409984.80元;2020年涉及金额(含税)113464.05元;2021年涉及金额(含税)142580.00元。
处罚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二条至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的规定,经过计算,你公司外购货物赠送客户没有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造成2019年度少缴增值税52184.8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652.94元;2020年度少缴增值税13053.3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13.74元;2021年度少缴增值税16403.0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48.21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八)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13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过计算,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造成2019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150804.44元、2020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128194.77元、2021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43673.00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少缴各项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05014.19元。
罚款金额(万元): 20.50141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0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100MB2D03557A
地方编码: 44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