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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发布的12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

 日期:2023-10-11 14:02:38 人气:37

一、广西河池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2022年1月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税警在联合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团伙时发现,广西南丹县柳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和江西省南城县明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中介机构及南丹县代理记账人员张利君,为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帮助,牟取非法利益。

经查,2020年至2021年期间,两家中介机构及张利君在所代理的25户个体工商户没有任何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帮助犯罪团伙领用、虚开增值税发票18712份,价税合计金额18.08亿元,并从中非法牟利。

目前,南丹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对虚开犯罪团伙成员及中介机构和个人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1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金。其中,广西南丹县柳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柳吉、江西省南城县明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耀明及主要工作人员徐洪燕和广西南丹县代理记账人员张利君等四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1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河池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中介机构帮助犯罪团伙虚开发票、偷逃税款,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危害国家税收安全。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对帮助虚开骗税、偷逃税款的中介机构和人员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严肃处理,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新疆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2022年1月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在查处一起虚开发票案件过程中发现,乌鲁木齐根多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慧平及数名独立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帮助犯罪团伙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取非法利益,遂依法对其进行税务稽查。

经查,闫慧平及数名独立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与虚开团伙相勾结,以税务代理为掩护,虚假注册空壳公司,违规办理实名认证、变更登记、领用发票、代理记账,违法套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外虚开发票,虚开发票1.7万份,价税合计金额15.94亿元。

目前,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对18名被告人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分别判处8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金。其中,闫慧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其他涉税服务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7年不等。

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常态化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帮助不法分子套取税收优惠、偷逃税款的涉税“黑中介”。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引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切实维护正常税收秩序。


三、深圳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中介涉税违法案件(2022年2月发布)

深圳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深圳市德永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永信公司)涉嫌偷逃税款,遂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深圳德永信公司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隐匿营业收入偷逃税款以及未按法律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深圳德永信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计74.82万元。
深圳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强化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引导和管理,严肃查处涉税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税收秩序。


四、浙江查处一起虚开团伙利用中介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2022年7月发布)

杭州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分析线索,联合公安经侦部门破获一起虚开发票团伙利用中介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团伙通过成立某中介财务公司,利用其代理记账及代开发票便利收集相关信息,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控制多家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47亿元,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该团伙控制的下游企业利用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27.27万元的违法事实,正对其他涉嫌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


五、安徽省安庆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涉税中介人员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023年1月发布)
 2021年12月,安徽省安庆市警税联合行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打掉2个虚开发票犯罪窝点。
经查,2名涉税中介人员通过提供财务记账服务、编造财务数据资料等方式,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直接设立或帮助相关空壳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2.32亿元。目前,上述2名涉税中介人员及1名空壳公司实际控制人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3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除此之外,安庆市税务部门同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不法涉税中介及其法定代表人丁某某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安庆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六、河南省鹤壁市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鹤壁启程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2月发布)
  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个人车辆出售公司,少缴纳税款”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鹤壁市税务局联合当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违规视频内容、及时消除影响,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
  河南省鹤壁市税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七、福建省古田县税务部门对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广告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4月发布)
福建省古田县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古田金管家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广告信息进行处理。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税”等涉税虚假广告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招揽业务。古田县税务局联合当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虚假广告信息、及时消除影响,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八、辽宁省抚顺市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涉税中介机构涉嫌组织虚开发票帮助他人偷逃税款案件(2023年4月发布)
辽宁省抚顺市税务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沈阳恒鑫财税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组织虚开发票帮助他人偷逃税款案件。
经查,该公司涉嫌操控15家空壳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8316份,帮助其他企业偷逃税款5379万元。抚顺市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深入进行查处,并追缴相应税款。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
辽宁省抚顺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涉税中介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九、云南省丘北县税务部门对一起涉税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2023年5月发布)
云南省丘北县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丘北汇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做账报税,公司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2万元”“企业欠税,法人会被禁止出境,无法购买飞机和火车票”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丘北县税务局联合当地网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查处,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违规信息。同时,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中介违规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十、天津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涉税中介公司参与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件(2023年6月发布)
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指导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信赢意财务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参与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件,打掉虚开发票窝点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经查,犯罪分子利用该公司代理记账及代办变更登记便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296份,价税合计金额8.7亿元,为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并追回下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676.86万元,正对其他涉嫌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除此之外,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将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天津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涉税中介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十一、湖北省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财税中介人员李薇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2023年9月发布)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转办线索,发现财税中介人员李薇(网名“李薇薇”)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李薇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网络直播和线下培训取得收入,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偷逃个人所得税33.75万元。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李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8.8万元。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李薇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李薇已按规定缴清税款罚款及滞纳金。
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税收监管,不断提升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持续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十二、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对多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进行查处(2023年10月发布)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通过线上监测、排查,对杭州×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财金税(杭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正财税发展有限公司、杭州×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企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杭州×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杭州×托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雄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道壹企业服务(杭州)有限公司等16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规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

经查,上述16家机构通过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和机构官方网站发布“纳税筹划”“税务筹划”“税收筹划”“出具验资报告、税务清算报告、审计报告”等内容的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招揽业务,在相关短视频中以“中秋送礼所花的费用,怎么操作才可抵更多的税”“被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如何继续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等噱头为标题,误导社会公众。不仅扰乱正常税收秩序,侵犯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影响恶劣。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分别对上述机构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下架违规内容、及时消除影响,并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机构信用等级予以降级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将常态化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违规行为查处,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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