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对于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各地目前是主动引导纳税人走查账征收的,因为这才能督促企业规范建账、合规取票。
但是目前,从全国近期开展的相关核查来说,目前的全国范围内能规范查账征收范围并不大,还有很多企业存在的“白条入账”等情况,严格的查账征收不能也无法适用广大企业,只能再把老专家“核定征收”请出来,那么核定征收到底核定啥?怎么核定?
目前相关核定征收的文件还是《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看看,这都是20年前的老文件了,水总一直没有再继续推新的原因我猜也是想推进查账征收。
文件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上述内容让税务机关有了核定的文件依据,凡是企业存在上述情况的税务机关便可以履行核定权力。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然后文件第五条 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文件很清楚,也就是能准确还算你的收入或者成本才能走核定应税所得率,否则其他的走核定应纳税所得税额,核定税额的方法也列明了。
按照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算的怎么计算呢?
文件第六条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下表是不同行业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 应税所得率(%) |
农、林、牧、渔业 | 3-10 |
制造业 | 5-15 |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 4-15 |
交通运输业 | 7-15 |
建筑业 | 8-20 |
饮食业 | 8-25 |
娱乐业 | 15-30 |
其他行业 | 10-30 |
现在大家可能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
举个简单例子
比如我是平台商贸企业(居民企业),推送的收入为100万
由于我成本核算不规范,那么我可以申请,或者税务机关依职权给我核定(应税所得率在4-15之间都可以),比如核定了10
那么我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10万
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 25% × 20%=5000元(小微企业优惠税率)
学到了吧
再提个醒:目前网上炒的电商企业2%应税所得率核定,文件里是找不到这这种强度的优惠应税所得率,务必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做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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