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所谓的“劳务”(传统劳务,不是营改增中劳务概念)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率,太复杂了!您搞混了吗?在此简述实务区别:
1.建筑业劳务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主要看业务实质,提供的“劳务”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建筑服务内容,如纯修缮劳务、安装劳务。
2.劳务派遣服务(含安保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
差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5%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政策依据:财税(2016)47号和财税(2016)68号文件
3.其他以外的“劳务”(比如修理修配、咨询劳务等)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6%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