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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有这样的错误,小心不能抵扣,还将面临罚款

 日期:2017-09-21 11:16:20 人气:34

一、发票打印字迹不清楚,票号错误、压线错格,二维码和密码区与表样原有内容重叠,发票开具的货物劳务名称与征收品目不对应,税率或征收率错误等。

二、

1.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2.差额开票业务,

3.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

4.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5.货物运输服务业务,

6.建筑服务业务,

7.出租不动产,

8.销售不动产“备注栏”都要填写。

三、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纳税人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属于发票栏目填写不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开处罚情况。

对经税务机关通过编码智能匹配助手和人工复核后发现纳税人选择的编码不符合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恶意选择编码。

纳税人恶意选择编码的,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普通发票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发票开具新规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空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情况开具发票时可暂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1、冠名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如电商、成品油经销商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企业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2、购买方为国外客户而开具的出口发票


3、购买方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而开具的发票;


4、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或个体工商户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5、发票上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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