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想通过电子税务局发票网上申领功能申领发票,目前地址有变化能否修改发票接收地址?
答:近期电子税务局优化了发票邮寄“票E送”业务功能,如果您已进行网上实名认证或授权,短信验证通过后,可以自行录入邮寄配送地址。 本月我单位已完成了增值税申报,能否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正上期申报表? 答:可以。近期电子税务局优化了申报错误更正功能,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正已缴款的往期申报表和往期财务报表,更正后电子税务局可以形成补税或多缴。注意:为保证申报数据准确性,在更正往期申报表后,请您对各期申报表逐期进行更正,以免对其他业务办理产生影响! 个人是否能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缴纳车船税? 答:可以。近期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新增了自然人端车船税申报功能,自然人可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申报征收”-“车船税申报”功能维护车辆信息自行申报,并可通过“清缴税款”功能进行税款缴纳。 我单位于2020年1月通过电子税务局采集上传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月申报期是否仍需通过电子税务局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答:不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3号),自2月1日起,海关缴款书将纳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管理(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您应通过该平台完成缴款书的勾选、采集。原有海关稽核系统已同时停止运行,电子税务局已停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功能模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再通过电子税务局采集及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为方便查看相关历史信息,电子税务局保留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历史查询功能。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本期减免费额是如何计算的? 答: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计算。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按规定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其他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 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申报时,核定计税依据、核定计税比例不能填写,应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一般是纳税人未进行印花税核定征收方式认定或核定信息已过期,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印花税核定后再进行填写。 电子税务局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功能本年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1号)要求,电子税务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等7张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等5张表单填报说明、表间校验关系、申报数据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等进行了升级改造。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功能已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开放,请进行2019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按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