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车经销企业可以减征增值税了?
答: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2、二手车经销政策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答: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17号公告聚焦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业务。从事二手车经纪的纳税人提供的居间代理服务、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等,适用的增值税政策均没有变化。
提醒:销售额的换算? 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如何区分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 纳税人发生销售行为,适用a%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b%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为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b%),例如:小规模纳税人疫情防控征收率调整政策,二手车经销企业征收率调整政策。 纳税人发生销售行为,适用a%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b%征收增值税,为增值税减税政策,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a%),例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政策、个人出租住房政策。 3、垃圾处理有哪些增值税政策? 答: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三)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4、纳税人进行废弃物专业化处置产生货物的,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答:如果符合财税【2015】78号文件其他条件,则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例如:某新能源环保发电公司利用生活垃圾发电,取得收入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垃圾处理费,按吨计算,由财政拨付;另一部分是发电收入。那么,该纳税人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后产生货物(电力),且货物归属该纳税人,收取的垃圾处理费适用“专业技术服务”按照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电力销售取得的收入适用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该纳税人可以享受78号文利用“ 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电力、热力”100%即征即退政策。 5、医疗垃圾处理是否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答:9号公告出台后,垃圾处理按照是否产生货物以及货物归属方确定适用增值税税率,对未产生货物和货物归属受托方的,按照“专业技术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货物归属委托方的,按照“加工劳务”,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在《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一期)》中,总局明确对按照“专业技术服务”适用6%增值税税率的污水处理等,如符合要求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在总局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中,对垃圾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包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电子垃圾等等。按照总局上述规定,对医疗垃圾处置,无论适用“专业技术服务”税目还是适用“加工劳务”税目,如符合要求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均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