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推荐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返回上一层

47项需要地方审批的涉税事项取消

 日期:2016-02-23 09:42:40 人气:49

47项需要地方审批的涉税事项已取消


  近日,国务院发文公布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其中18项涉税。加上2015年10月份发布的第一批取消的29个涉税审批事项,目前,国务院已发文取消了47项需要地方审批的涉税事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今后行政许可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不得把已取消的中央指定事项作为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本文网址:http://taxzsw.com/show.asp?id=272
    鲁公网安备37090202001290号 版权所有:山东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5 taxz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2023004187号-1

    山东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示

     

    在线QQ

    在线留言

    实时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