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将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上调至15万元。对小微和个独企业应纳税额不到100万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10%税率缴纳,实际税率为:2.5%)2、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继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4、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5、延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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