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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文5月1日起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日期:2025-05-08 09:46:36 人气:3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5﹞18号),2025年5月1日起,对于已开具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数电发票的申请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已销售未登记新车临时号牌核发业务时,使用税务机关传输的数电发票信息进行比对,不再审核纸质机动车销售发票(主要包括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来自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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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河南观南新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功开具河南省首张全面数字化机动车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并与车购税、交管所联动,顺利实现全流程电子发票信息传递与接收,标志着我省应用数电票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工作在郑州成功落地。

按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整体部署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机动车和二手车业务功能上线工作安排,4月30日起,在河南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机动车数电票信息应用试点验证。为保障“两车”数电票顺利验证,在省局指导下,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迅速行动、积极谋划,制定验证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惠济区税务局承接全省“两车”数电票试点验证任务后,迅速组织业务骨干对试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确保企业财务人员熟悉操作流程。同时,联系车购税征收大厅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确保业务办理人员熟悉业务办理操作。

推进机动车和二手车电子发票应用,是优化机动车登记服务、简化登记程序的重要举措,可以进一步便利群众、企业办事,促进汽车消费流通。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做好“两车”数电票全面应用工作,为纳税人提供精准辅导,保障应用工作顺利推进,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征管改革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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