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度申报的必填表格有哪些?
答: (1)必填表(我局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勾选):
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
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2)发生相关业务必填表: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企业有营业收入时必填,金融企业填报A101020),
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企业有营业成本时必填,金融企业填报A102020),
A10507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当《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第21行“捐赠支出”大于0,或《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第37行“捐赠支出”大于0时,该表为必填表),
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会计上准备金余额发生变动,即《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第19行金额大于0时,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该表为必填表),
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2015年度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必须填报。盈利且享受减免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必须进行备案,亏损的高新技术企业填写本表第1行至第28行),
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或行业类型为房地产业时,该表为必填表)。
温馨提醒: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可通过厦门国税官网-办税服务-表证单书下载-企业所得税-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A类)网上申报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2、小型微利企业的减免额是否能自动计算?
答:我局网上申报系统已实现以下功能:只要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小型微利企业的减免额会自动填报,建议小型微利企业通过我局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3、基础信息表填报问题,企业没有“对外投资”,不允许填空?为什么?表中“209所得税计算方法”要怎么选择?
答:企业填报基础信息表时,“对外投资”信息默认为空,但因浏览器问题,投资比例和投资金额会显示为0,如企业没有对外投资,填报好基础信息表后可直接保存通过。
该表“209所得税计算方法”要根据实际采用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来选择。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哪些需要清单申报,哪些需要专项申报,如何进行申报?
答: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根据损失类型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以上五种类型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清单申报可直接填报年度申报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需要另外报送资料。
5、总、分支机构,资产损失税扣前扣除,属清单申报的,总公司要上报分支机构的清单申报表,分支机构要不要也申报清单申报表?
答:分支机构要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规定,根据资产损失类型分别以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如实进行年度申报,同时将申报情况上报总机构。分支机构因无需填报年度申报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发生的属于清单申报资产损失填报《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表及明细表》。
6、年度申报时,弥补亏损填不了,显示*号?
答:显示*号栏次不能填报,请参考年度申报表填报说明进行正确填报。
7、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第14行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怎么填?
答:填报发生将货物、财产用于交际应酬,会计处理不确认销售收入,税法规定确认为应税收入时,其对应的予以税前扣除视同销售成本金额。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予以扣除的视同销售成本金额;将第1列税收金额以负数形式填报第2列“纳税调整金额”。
8、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何时如何备案?什么时间可以享受优惠?
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申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主管税务机关准予备案后,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优惠。
9、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二免三减半,在免税期间,如有加计扣除,可以再享受加计扣除吗?
答:高新技术企业无论是享受两免三减半定期减免税收优惠,还是享受低税率优惠,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财税[2013]70号有关规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后,在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10、企业的样品已经做了视同销售,会计上已经把样品做了销售费用,这费用可以税前列支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业务应分别确认视同销售收入与视同销售成本,作纳税调增和纳税调减处理。具体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1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果固定资产分别用于两项研发项目,如何计量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
答:根据研发项目实际使用该项固定资产的情况,在项目间进行合理分摊。
12、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能否同时享受?
答: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13、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是在年度享受或是季度也可以享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76号)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5年版)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只可在年度申报享受。
14、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是否要备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办理2014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表)中的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备案。
15、分支机构网报默认选择“否”,正式申报时如果符合小微条件也无法改成“是”?
答:分支机构不属于独立法人主体,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16、税前扣除凭证有哪些,什么是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
答: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包括:
(1)外购货物、劳务或服务,收款方按规定开具的发票;
(2)财政部门监制的合法有效的财政票据;
(3)财政部监制,套印“中央财政票据监制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票据监制章”的2012版机打军队票据;
(4)境外单位或个人签收的单据,税务机关有疑义,应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证明;
(5)不动产购买方无法取得发票的,可将法院裁定书、法院调解书、契税完税凭证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6)自制扣除凭证,如工资、折旧等;
(7)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17、亏损弥补是否需要提交税审报告?
答: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提交亏损弥补税审报告,没有强制要求。
18、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如何税前列支?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