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2017年7月1日增值税发票新规出台,小编总结整理了截止目前有关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注意事项,哪些发票不能报销的内容,供纳税人学习参考。
哪些发票不能报销? 1、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购买方单位名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2、收到一张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没有具体明细。 3、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而是销售方自行用A4纸制作了一份。 4、收到一份培训会议报销单。有培训会议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酒店系统打印出来的,而且是会议承办方自行用A4纸制作了一份。 5、去超市购物时,发票实际采购内容是月饼、水果等,但去服务中心开发票时,将发票内容开具为办公用品等。(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6、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 7、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完全虚开发票) 增值税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2017年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1、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3、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4、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 5、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例如:在商场买了几支签字笔,几本笔记本 7月1日之前,笼统开具”办公用品“名称的发票; 7月1日之后,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 6、7月1日起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再接受系统外开具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