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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那些事儿

 日期:2017-04-19 07:45:14 人气:36

又到一年一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遇到坏账怎么报?如何做所得税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是企业经常遇到的情况,既涉及政策层面的规定,也涉及操作层面的运用,处理不当可能会产生涉税风险。别急~接下来给您提供详细的介绍~带您轻松搞定所得税年报!

 

1、资产是什么?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资产的概念。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

 

2、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

 

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主要政策文件我们可参考财税〔2009〕第57号文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文件有规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例如常见的现金短缺、坏账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等。企业发生了上述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需要区分情况做不同处理。

 

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在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

 

例如,某企业2012年清理固定资产发生了损失,当时未能在税前扣除,现在发现了这个情况,且2012年至今并未超过5个年度,那就需要更正2012年度申报表,追补至该年度进行扣除。但因一些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实际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法定资产损失指的是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上述《通知》和《办法》里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3、资产损失的申报形式

 

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

(一) 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 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 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 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 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除以上提到的资产损失外,其余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如果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这里再举个例子给大家说明下。

 

例如,某企业2006年购入一台生产设备,按照最低折旧年限10年进行折旧,确定残值为10万,2016年折旧完成之后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发生了8万的损失。则该固定资产属于达到正常使用年限进行固定资产清理而发生的损失,应当是清单申报。

 

另外,还有一个专门针对商业零售企业的政策。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灾害,仓储、运输失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非正常损失,应当采取专项申报的方式申报扣除。

 

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应当采取清单申报的方式申报扣除,同时出具损失情况分析报告。

 

存货单笔(单项)损失超过500万元的,无论何种因素形成的,均应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在这里要提醒您,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扣除适用于2013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4、资产损失具体申报方法

 

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即清单申报方式申报的纳税人,直接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申报即可。);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损失内部核销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申报、保存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证据材料,方便税务机关检查。不同资产损失的证据材料可参见《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5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

 

对于汇总纳税的企业而言,遇到资产损失时又该如何申报呢?这个要视分支机构的层级来处理:①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损失,二级分支机构除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还应上报给总机构;除另有规定外,总机构一般应以清单申报方式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级分支机构的损失。总机构发生的损失由总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即可。②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

 

以上就是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全部干货。您看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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